既懲罰教育未成年被告人 又兼顧對未成年人訴訟權利保護
遵化法院審理首例 “合適成年人”參與庭審案件
河北法制報訊(王慧嫻)2月17日,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首次運用“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成功審結一起未成年人強奸罪案件,既做到了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懲罰教育,又兼顧了對未成年人訴訟權利的全方位保護。
此起案件中,被告人尚不滿18周歲,其父因身體殘疾行動不便,加之對其行為失望,拒絕作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合議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指定被告人所在村委會的治保主任作為“合適成年人”出庭。庭審前,法庭安排“合適成年人”與被告人見面,安撫其情緒,告訴他其父希望其好好改造的愿望。在法官、檢察官、指定辯護人、“合適成年人”的共同教育引導下,被告人流下悔恨的淚水,表示認罪認罰,并將在服刑期間好好改造,出來后學習技術,自食其力,改變生活困境,做對社會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