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司單方調崗,務工者不服被開除,陷入生活和維權困境(引題)
法律援助解了務工者燃眉之急(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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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賴志凱
在雙方未協商的情況下,來自江西農村的小劉被公司調整了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小劉認為單位擅自調整自己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不合理,于是繼續堅守在原工作崗位。
然而,小劉沒想到的是,公司竟以他連續未到崗超過3天為由,按照公司的《考勤與休假管理辦法》單方將其開除。
小劉22歲,從老家只身一人來到北京打工,原本以為簽訂了一份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可以相對穩定地工作一段時間,沒想到僅僅工作不到一年,便被單位開除,陷入了沒有收入來源且還要支付房租等生活費用的尷尬處境。抱著試試看的心態,他前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總工會尋求幫助。
小劉2021年4月入職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流公司),任職中央機房值班員。主要負責廠區機房的設備監控和安全調試工作,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2021年4月8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止,約定工資為每月1萬元,工時制度為標準工時制度,工作地點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同年年底,物流公司無任何理由直接向小劉發送《到崗通知書》,單方調整了小劉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通知其于2022年1月4日到新的工作地點報到并參加新的工作崗位培訓。
小劉認為,單位未經得自己同意而擅自調整自己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的行為不合理,不對自己產生約束力。故此繼續堅守在原工作崗位。
物流公司認為小劉不服從公司安排,通知其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于2022年1月14日解除。
面對突如其來的打擊,小劉非常迷茫,不知如何處理。而且對于繼續留在北京,已經心生退意,但他又不甘心碌碌無為地回到農村老家,故決心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小劉前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總工會進行法律咨詢。
開發區總工會的工作人員經過仔細審查,確認小劉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相應標準,立即為小劉辦理了法律援助申請,并明確告知他援助受理后會有專業的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打消了他的顧慮。
2022年2月21日開庭當日,李昂律師作為代理人陪同小劉一同開庭。李昂認為,物流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結合小劉的入職時間和工資標準,應當支付小劉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萬元。
除了該項訴求,小劉還提出,在公司工作期間存在加班以及未休年休假等情形。最終在援助律師據理力爭及就事實情況分析之下,小劉和物流公司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物流公司在一個月之內向小劉一次性支付2.5萬元。
小劉表示,公司目前已經如期支付了調解款項,這筆款項緩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同時又讓他燃起了希望,堅定了自己在北京繼續發展的決心。
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工會勞模法律服務團成員左增信律師分析,勞動崗位是勞動合同的重要內容之一,合同約定后,除非與員工協商一致,不能單方進行變更,否則變更無效。職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注意關于勞動崗位的約定,如出現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情形,應及時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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