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當時還是青年學者的姚洋出版了一本評述制度經濟學代表人物諾斯(Douglass C.North)的書《制度與效率》,隨后在2005年與韋森、汪丁丁共同出版《制度經濟學三人談》。二十年后,《制度與效率》修訂再版,改名為《制度與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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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洋,經濟學家,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院長,擔任《經濟學(季刊)》等期刊主編。
采寫|羅東
制度的時間性:歷史是有意義的
新京報:在諾斯出版的主要時期,他的思考有變化。從1973年的《西方世界的興起》(與羅伯特·托馬斯合著)到1990年的《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再到2009年的《暴力與社會秩序》(與約翰·瓦利斯、巴里·韋格斯特等人合著),他在方法論上放棄了早期對新古典主義的追求,轉向借鑒或者說借用政治學、歷史學、社會學等學科的內容,并綜合了更多非經濟因素,思考也更開闊了。但他再也無法像他起初那樣提供嚴謹的解釋框架。這是否是這種嘗試的必然命運?
姚洋:諾斯的影響遠遠超出了經濟學界。在政治學、社會學甚至包括法學等領域,都有他的影響。他們都了解他,而且也用他的框架來研究本專業的問題。他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影響力,與他一開始的方法論是有關系的。他用新古典經濟學的“成本-收益”方法分析制度的演進和功能,能給大家一個比較清晰的概念。但后來,他開始用更大的框架講述人類制度。的確像你說的,從某種程度上說,他是更接近現實了,因為現實要比他早年分析的那種框架復雜得多,然而,越接近現實,要考慮的因素就越多,那么理論的說服力就要下降。而考慮單個因素,理論就比較容易一體化。
更大的問題在于,理論的說服力下降了,而他在建議上反倒表現得更強烈。這大概是他后期工作另一個很大的矛盾。他區分出“限制性秩序”和“開放性秩序”,拿著它們概括所有國家,讀下來,至少對中國讀者來說會發現離現實反而比較遠。除此外,還通過世界銀行推廣他們的理論,指導世界銀行在發展中國家的工作。我認為這就更成問題了。
新京報:你和他交談過這個矛盾嗎?
姚洋:我沒有就《暴力與社會秩序》這本書問過他。不過我(能)感覺,他們還是有一種以西方標準來“套”其他國家的傾向。現在是新制度經濟學或叫新政治經濟學風頭人物的德隆·阿西莫格魯,基本上繼承了諾斯的說法,當然換了個詞,叫“汲取性制度”和“包容性制度”。我總覺得這會阻礙制度研究和制度經濟學的發展,因為你已經確定世界上只有兩種制度,其他人只需要往里面“套”,這就把許多細節給遮蓋了。
新京報:這可能也是一個歷史或時間哲學問題。“線性時間觀”有它的局限。
姚洋:因為用線性思維思考問題是容易的。這是啟蒙運動以來形成的一種關于社會進步的觀念,包括我們以前學經典的馬克思理論,也是線性思維。中國傳統里沒有這種關系。
新京報:在傳統中國社會,即便是外域傳來的佛教其時間也不是線性的,而是循環的,當然它的循環是講來世。
姚洋:儒家沒有佛教的來世,就活在現世。那么現世是不是一直在“進步”呢?儒家也沒有說。但儒家告訴我們,把今天做好最重要。
其實在西方,你也能看到一些非線性時間。政治學和社會學有一個領域叫作“the diversity of capitalism”,也就是資本主義的多樣性。資本主義是關于生產組織的形式,按理說它是技術性的——最終檢驗一個生產組織形式優劣的是它的成效,沒有效率的組織形式被淘汰,包括我們曾經的計劃經濟最后被淘汰掉也是一樣的邏輯——如果這都有“diverse”,那么制度更該是多樣的。因為制度與一個國家的歷史文化哲學高度相關,它不光服務經濟增長,還要服務人,服務文化和心理等。用二分法來分制度肯定會出錯。諾斯他們在《暴力與社會秩序》書中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又說,從“限制性秩序”到“開放性秩序”有一個中間狀態,這等于為他的二分法解釋框架打了補丁。本來他想說的是,限制性制度不可能有經濟發展,但是好像有一些卻是發展起來了。這說明諾斯本人也不是那么自信。
新京報:但諾斯也講歷史是有意義的。他起初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論西方經濟世界如何興起,此后把時間拉長,去思考前現代甚至更早的歷史。你如何看待他本人的歷史意識?
姚洋:他1993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當時的演講就是這個態度,我記得他開篇就說“history maters”,我挺吃驚的。他在上世紀90年代和21世紀初說的許多觀點剛好反過來,而在這期間,也就是1990年的《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雖然在拓展前面的看法,但基本上還是在說歷史和制度的演進是連續的。《暴力與社會秩序》還有另外兩位合作者,也許是受了做政治學研究的影響。
經濟學的限度:制度是一個故事
新京報:讓我們回到《制度與經濟增長》。2002年初版時,這本書叫《制度與效率》,修訂再版沒有用“效率”。全書前半部分梳理諾斯比較重要的幾個概念工具,再版也刪去了效率這一塊。
姚洋:現在,效率可能對大家來說已經相當熟悉了。
《制度與經濟增長》作者:姚洋。版本:貝頁·文匯出版社2022年8月。
新京報:“交易成本”是保留的。威廉姆森重講科斯(Ronald H.Coase)時,把這一概念在經濟學中的意義比喻為物理學的摩擦力。你如何評價諾斯將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論運用到制度分析上?
姚洋:科斯老先生一生寫的文章很少,是很奇特的經濟學家。他的交易成本后來用到了制度分析上,和科斯定理是高度相關的。
科斯定理是說,沒有交易成本,產權定義也明晰,那么產權歸屬于誰,對于社會效率來說是無關的。之所以沒有影響,是因為可以談判。舉個典型的例子,一列火車要開過森林,需要建鐵路線,假如鐵路線的收益是a,森林的損失是b,a大于b,社會的收益為正,這個時候產權歸屬于誰沒關系。如果產權歸屬于森林使用者,火車的擁有者去談判,用a減去b多余的部分去補償。假如交易成本為零,談判不需要任何成本,假如需要很高的成本,這種對社會有利的收益安排就不會出現。從這個角度理解,制度的目的就是降低、消除交易成本。所以諾斯把科斯定理的這部分延伸應用到制度分析上來。
諾斯的分析當然有一定道理,但實際上許多問題都沒有解決。制度不僅是為了降低交易成本,國內很多人對這有誤會。確實,我們的改革是為了降低交易成本,但從根本上說還有一個問題,這就是防止人的機會主義。每個人都帶有機會主義,在沒有制度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想盡辦法偷搶別人的財產,每個人也都想盡辦法防止被偷搶,也就是霍布斯的叢林,或者說是準霍布斯的叢林,那么不可能建立一個良序的社會。這是我們的生物性決定的。
交易成本在某些領域,特別是在威廉姆斯做的比較微觀的企業研究里,應用得更多一些。所以我對諾斯有批評,他拿交易成本來解釋一切。為什么無效的制度能永遠存在下去,因為有交易成本。包括阿西莫格魯后來也推論,為什么好的制度沒有涌現出來,也是因為交易成本。他多加了一個承諾問題,贏家沒有辦法有效地讓輸家相信“我贏了之后會補償你”,所以輸家永遠會反抗,也就有所謂可信承諾的問題。這種分析當然也不能說沒意義,它能解釋很多東西。
新京報:你對阿西莫格魯等新派人物的分析用了不少篇章,書的副標題也取名“與新制度經濟學對話”,不過我讀之后的感受是,在新舊兩種制度經濟學之間,你好像更欣賞老的制度經濟學?
姚洋:這可能是我的偏見,因為我博士是在威斯康星大學畢業,這曾是老制度經濟學的大本營。但老制度經濟學確實為我們提供了很多洞見,而新制度經濟學把這些洞見給忘了,它把制度的“功能性”這個點抽出來,成本-收益也確實最適合分析功能,不過這就沒法講分配功能,而老制度經濟學派就強調制度的分配。這個也很重要,其實這也是制度起源的一個重要原因。但的確就像諾斯說的,老制度經濟學沒有分析工具,只能停留在文字描述上,傳承不了,無法發展下去。這是它的問題。但它的批判和反思是更強的。
新京報:現代經濟學似乎特別忌諱“不能測量”。不能測量的,就不能研究。
姚洋:如果沒有測量,大家都只能原地踏步。你跟他說,“你這樣說好像不對”,他說,“我不是這個意思,是另外一個意思”。經濟學也逃不掉。這是學術研究的一種困境,一種張力吧。
我個人總覺得,經濟學不是科學。科學需要現實來檢驗,我們過不了那一關。但我能說哪個(解釋)大概是最好的,否則神學也可以成為科學。經濟學是從現實中抽象一個理論來講一個故事,并希望通過這個故事去影響別人。我們無法像物理學描述這個世界那樣去描述制度,只能從制度演進和制度作用中提煉出一些思想,然后去告訴別人一個關于制度演進或制度作用的故事。
作者/羅東
編輯/宮子、劉亞光
校對/薛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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