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公司的發展需要,結合勞動者的個人能力,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用人單位是可以將勞動者調崗的。
2、如果要調崗的,是需要通知勞動者本人的,并且需要變更勞動合同。
(資料圖)
3、那么,調崗通知書范文是怎樣的?下面,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4、致XX員工:因公司發展需要,經公司研究決定,現調你從XX店,調崗從XX開始執行,調崗后工資及薪資待遇不變。
5、特此通知!單位:通知時間:那么,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調崗調薪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6、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7、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8、”從《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用人單位是不能隨便調動勞動者的崗位的。
9、因為,勞動合同訂立階段,勞資雙方處于一種談判狀態,地位平等,雙方協商確定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一經確定即對勞資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
10、所以,用人單位調動勞動者崗位時,必須應以協商一致為原則。
11、同時,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還需具備“充分的合理性”。
12、勞動報酬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從《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勞資雙方如果變更勞動報酬也需雙方協商一致。
13、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調動勞動者的崗位和薪酬,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14、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隨意對勞動者調崗調薪。
15、只有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6、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的律師進行咨詢。
本文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