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陽法院以“百姓事無小事”為信念,以保穩定、促和諧、增和睦為宗旨,堅持情理法并舉,用耐心、細心、誠心、恒心依法妥善審理各類民事案件,化解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不和諧音符,既依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又注重促進家庭成員和鄰里間的和睦相處,并通過審判弘揚公序良俗和傳統美德,有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全程調解 有效化解矛盾
傳統民事案件涉案雙方不是天天見面的近鄰,就是血濃于水的親屬,如果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簡單地一判了之,會為雙方當事人的生活帶來許多不便,極不利于社會和諧的創建。為此,廣陽法院堅持在立案、庭上、庭下、案后四階段進行全程調解,耐心細致地做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工作,有效地解決了雙方矛盾。
原告周某與被告陳某在同一單位工作,兩人經人介紹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過著幸福的生活。2006年初,周某上網與網友聊天,發短信,聊得正酣時,被陳某發現了,便認為她有出軌行為,兩人為此大打出手。自此,生活再也無法平靜下去,2007年初周某一紙訴狀將陳某告上法庭。辦案法官用和緩的語言,慢慢平息雙方當事人的怒氣,然后耐心地傾聽他們各自的道理,并根據雙方爭執的焦點,進行入情入理的調解,漸漸地當事人對法、理、情有了理智的認識,最終,法官的執著和真誠打動了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心平氣和地對共有財產進行了分割,為彼此的婚姻畫上了句號。
案外清障 主動延伸服務
為切實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解決雙方爭議、彌合雙方感情,廣陽法院主動做好案件的延伸服務,千方百計幫助當事人徹底化解矛盾。
在一起鄰里關系糾紛中,被告雖承認侵權的事實,但對法律責任的承擔態度強硬。在調解過程中,法官了解到原被告雙方比鄰而居多年,原先關系一直較好,但2年前因澆地用水問題發生矛盾后積怨漸深,這起糾紛其實是場“斗氣”官司。為了化解雙方積怨,法官主動找到村委會協商解決了原被告澆地用水問題。疙瘩消除后,這起糾紛也隨之迎刃而解,兩家關系又重新恢復了謙讓和睦。
適時回訪 有助增進和睦
結案后,辦案人員適時回訪,特別是對雙方情緒比較激動,矛盾比較尖銳的案件進行及時回訪,一是了解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的意見和建議,二是進行案后調解,通過雙方坐下來談心、話家常的方式,增進雙方感情,為和睦相處打下堅實的基礎。
10多年來,被告王某、李某母子與原告李某的爺爺、奶奶關系僵化,互無往來。最近,李某的父親因車禍身亡,這使雙方關系更加惡化,驟降至冰點,并打起了遺產繼承官司,由于辦案人員細心調解,雙方當事人關系有了緩和,此案以原告撤回起訴告結。結案后,辦案人員對當事人適時回訪,兩位古稀老人激動地說:“沒想到我倆兒還能享這個福呀……”聽到這些,辦案人員終于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