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8日公布了長治銀監分局對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長銀監罰決字〔2018〕19號)。
決定書顯示,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主要負責人為郝曉峰,該分行違規開展存貸款業務。
長治銀監分局依據《銀監法》第四十六條,對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罰款3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9月10日。
關鍵詞: 長治 晉商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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