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濟寧監管分局對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濟銀監罰決字〔2018〕43號)。
決定書顯示,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張虹,該分行存在貸款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事實。
濟寧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罰款3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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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濟寧監管分局對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濟銀監罰決字〔2018〕43號)。
決定書顯示,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張虹,該分行存在貸款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事實。
濟寧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罰款3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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