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青海銀保監局籌備組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縣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青銀保監籌〔2018〕77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縣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孫成林,該支行存在貼現資金繳存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的違法違規事實。
青海銀保監局籌備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縣支行罰款2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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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青海銀保監局籌備組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縣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青銀保監籌〔2018〕77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縣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孫成林,該支行存在貼現資金繳存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的違法違規事實。
青海銀保監局籌備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縣支行罰款2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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