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系統日前發布數據顯示,截至4月30日,近600家掛牌公司未能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這些公司自今日起暫停股票轉讓。
專家指出,部分新三板公司試圖通過不披露年報等違規方式被強制摘牌,達到惡意退市的目的 對此,監管層將通過強制擬摘牌企業復牌 設置預警指標等措施強化掛牌公司年報監管,切實維護三公原則和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拒絕按期披露年報“坐等摘牌”?
全國股轉系統發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4月30日,共計10010家公司須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除已完成披露及已提交終止掛牌申請的公司外,尚有597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度報告,這些公司自今日起將被暫停股票轉讓。
“新三板在2016年實行分層制度改革之后,基礎層和創新層后續的差異化配套制度卻遲遲沒有推出,隨著科創板的確立和推行,新三板更是錯失改革良機。”中國新三板研究中心首席經濟學家劉平安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當前新三板市場流動性無改善預期以及主板市場IPO常態化發行的背景下,企業對三板市場的信心已降至低谷。
有專家坦言,新三板公司不按時履行信披義務的核心原因就是部分公司對新三板市場信心不足,想通過不按期披露年報這種違規方式“被動”摘牌,因為相比嚴格按照程序申請摘牌,被強制摘牌程序更簡單 成本更低 時間更短。
此外,有業內人士指出,掛牌公司不按期披露年報的背后,往往還隱藏著公司治理存在嚴重缺陷,內控制度缺失,財務核算不規范,董監高人員不忠實勤勉,實際控制人不誠信,公司存在違法經營活動等各種問題。
據股轉公司對無法按期履行信披義務公司情況梳理,發現大部分公司對年報編制披露工作不重視,甚至有部分公司拒不聘請審計機構、坐等摘牌,曾有近1/4的新三板公司因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被予以自律監管措施。
保證投資者在摘牌前有退出機會
半年報 年報等定期報告是投資者了解掛牌公司經營情況的重要信息來源 掛牌公司作為公眾公司,其最基本的信息披露義務就是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
東北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信息披露對于資本市場的交易非常關鍵,少數掛牌公司不按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這將嚴重侵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新三板作為場外市場對掛牌企業的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對較低,這往往導致信息的不對稱,投資者需承擔更大的風險。”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雖然股轉公司要求強制摘牌的企業對異議股東權益予以保護,但這些保護措施在實際操作中空間彈性較大,經常會出現損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現象。
近些年,新三板企業因未履行信披義務而被強制摘牌的數量有逐年攀升的趨勢,2018年股轉公司對103家僅因違規未披露年報的企業實施了強制摘牌。為了更好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股轉公司3月份出臺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申請股票終止掛牌及撤回終止掛牌業務指南》(簡稱《摘牌指南》),明確了停復牌要求,保證投資者在摘牌前有退出機會。
《摘牌指南》規定,在原有的股權登記日次日停牌的基礎上,對于已因重大事項或重大資產重組處于停牌狀態的掛牌公司,公司應當按規定披露或終止籌劃相關事項,申請其股票最晚于董事會決議公告之日的次兩個轉讓日起恢復轉讓,并于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的次一轉讓日起暫停轉讓,且恢復轉讓時間不得少于五個轉讓日。
值得注意的是,《摘牌指南》還明確指出,自每年4月15日起未披露上一年年度報告或自8月15日起未披露本年半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全國股轉公司不受理其終止掛牌申請。
強化掛牌公司年報監管
信息披露質量直接影響投資者的決策和信心,未來須進一步明確信披要求,提高年報監管全面性和針對性。
“新三板既然制定游戲規則,所有的掛牌企業都應該嚴格遵循和執行。”董登新表示, 將來監管層應對新三板企業信息披露監管劃出紅線、底線,甚至開出“正面清單”,明確要求掛牌企業最低的信息披露標準。
今年年報披露期間,全國股轉公司設置了800余項預警指標完善科技監管系統,通過財務舞弊預警 業務持續運營 信息披露違規識別等多個維度分析掛牌公司風險,強化掛牌公司年報監管。
除設置預警指標,本次年報披露季,全國股轉公司還采取以下措施強化掛牌公司年報監管:發布通知敦促掛牌公司按期披露年報,加大處罰力度;舉辦年報業務培訓會,1月至3月期間舉辦12場培訓會;將專家經驗模型與機器學習方法結合,提高智能化監管水平等
付立春表示,立足于信息披露,進一步提高掛牌公司信披的真實性 有效性 全面性,企業將逐漸分化,這能有效區分良幣和劣幣,進而可以提高整體市場定價效率。
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將繼續加強掛牌公司年報審查,發揮科技監管作用,加強違規懲處和監管協作,增加違規成本,促進掛牌公司不斷提升信息披露質量,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記者吳叢司 閆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