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文物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文物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意見》,就落實文物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排查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確保文物行業消防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提出相關要求。
《意見》強調,全省各級文物部門和文物單位要提高認識,強化“防消結合、預防為主”理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意見》指出,各級文物部門和文物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定期分析研判文物消防安全形勢,開展文物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從嚴、從快依法整治。要結合文物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并認真落實文物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積極推進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化建設。要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及消防安全演練,努力提高消防法規、消防常識、標準規范、應急處置和滅火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文物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