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石家莊市住房保障部門獲悉,日前,石家莊市對2018年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界定標準進行了調整。2018年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031元調整至2195元(含)以下;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538元調整至2744元(含)以下。
石家莊市住房保障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城鎮低收入家庭收入界定標準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收入界定標準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保障家庭收入界定標準會根據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進行調整,市區住房保障資格申請、年度復核等,將按照調整后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