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對民族地區水利發展實施差別化補助政策
近日,河北省水利廳印發《關于支持民族地區水利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對民族地區的差別化補助政策和落實配套資金減免政策。
意見指出,要將民族地區水利建設需求優先列入全省和當地水利發展規劃和各專項規劃,落實差別化補助政策,在安排水利發展資金時,孟村回族自治縣、青龍滿族自治縣、平泉市和灤平縣應不低于全省總體增幅;豐寧滿族自治縣、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和隆化縣應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個百分點;省級以上在民族地區安排的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河道堤防應急處理、山洪災害防治、水土保持、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等項目,取消縣以下配套資金。
意見明確,建立對民族地區的長期幫扶機制,將民族地區扶持政策貫徹始終,進一步優化民族地區基層水利服務機構人才隊伍、改善基礎設施、強化技術裝備、健全管理制度,切實提升水利服務能力和水平。(記者趙紅梅 通訊員呂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