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機炒房,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2日發布通知明確,加大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對“無房家庭”的傾斜力度,均價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對“無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
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要求的通知》,杭州進一步規范了高層次人才優先購房有關要求,明確在該市以高層次人才家庭優先購房方式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網簽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通知還對“無房家庭”的認定進行了補充。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針對戶籍在杭州市非限購范圍(臨安區、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內的購房家庭,增加“在意向登記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購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的要求。
此外,通知對購房意向登記的有關要求進行了調整,明確一戶購房家庭同時只能參與一個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如已參與意向登記的項目需要搖號的,自該項目登記之日起至搖號結果公示當日,不得參與其他項目意向登記;如已參與意向登記的項目無需搖號的,自該項目登記之日起至登記結果公示當日,不得參與其他項目意向登記。(記者馬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