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石家莊市稅務局發布通告,將石家莊市1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由1月20日延長至1月31日。
通告全文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石家莊市稅務局關于延長1月份征期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
經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批準,現將1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明確如下:
將石家莊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長至1月31日。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石家莊市稅務局
2021年1月13日
(祝龍超)
關鍵詞: 石家莊 納稅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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