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防辦)印發通知,在全省開展防汛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對行洪河道、水庫、尾礦庫、蓄滯洪區、山洪災害易發區、城市低洼易澇區等防洪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深入排查問題隱患,全面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汛前消除安全隱患。
省防辦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全面深入查找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力戒走形式走過場。各市、雄安新區防指要發揮主體作用,對所轄縣(市、區)及直屬工程單位防汛風險隱患自查整改情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進行抽查。省防指成員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制定目標和措施,確保把本系統防汛風險隱患查實查準,整治到位。要針對排查情況,分級建立防汛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臺賬,明確整治主體、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做到“發現一件、整治一件、銷號一件”。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要建立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做到“汛期不結束、排查不停止,隱患不排除、整治不間斷”。
省防辦將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進行暗訪抽查、督導檢查,并將督促整改意見通報當地人民政府,對存在的重大防汛風險隱患進行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