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要求,6月30日,河北省住建廳發布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河北省住建廳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雄安新區管委會、省自貿試驗區各片區有關審批機關停止受理審批住建領域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
具體包括:
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認定(乙級);
2.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認定(三級、四級、暫定級);
3.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丙級);
4.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丙級、丁級);
5.施工企業資質認定(三級);
6.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丙級,事務所,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農林工程專業);
7.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僅限自貿試驗區各片區)
公告稱,以上行政許可事項在2021年7月1日前尚未完成審批的,仍按原資質標準審批。在國家公布新的資質標準前,有關行政許可事項乙級、二級資質的認定、核定,仍按現行的乙級、二級資質標準審批。(楊林、王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