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全國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單位的批復。經農業農村部研究,確定236個縣(市、區、旗、團、場)、12個市轄區為全國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地區推進試點單位,其中河北有15個地區入選。
本輪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導試點單位結合實際修改完善試點方案,認真研究審核批復,并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各試點單位要建立試點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形成支持合力,強化政策銜接配套,確保按期保質全面完成各項試點任務。各地要結合試點工作,認真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關于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銀發〔2021〕133號)有關政策,加強新型經營主體信息共享,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新型經營主體提供財務制度優化服務,加大對農民合作社的金融服務和支持力度。(記者賈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