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2021年省級園林縣城(城區)復查(復核)情況,井陘礦區、元氏縣等14個2013年、2017年命名的省級園林縣城(城區)復查合格,唐縣、臨西縣、永清縣(2020年復查)整改復核合格,繼續保留省級園林縣城(城區)稱號。
2013年命名、2021年復查合格的省級園林縣城(城區):井陘礦區、元氏縣、隆堯縣、臨城縣、內丘縣、廣宗縣、昌黎縣、文安縣、武邑縣、豐寧滿族自治縣、孟村回族自治縣;2017年命名、2021年復查合格的省級園林縣城:深澤縣、饒陽縣、淶源縣;2020年復查、2021年復核合格的省級園林縣城:唐縣、臨西縣、永清縣。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加大國家園林城創建工作力度,進一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切實提高城市建設和治理水平,不斷優化綠地系統布局,為人民群眾打造宜居宜業的工作生活環境。
據悉,根據《河北省園林城市系列標準及申報評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河北省對“河北省園林城市(縣城、城區)”實行動態管理,由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每4年組織一次復查。今年7月份,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專家對2013年、2017年省政府命名的16個省級園林縣城(城區)進行了復查,對2020年復查不合格的3個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復核。(楊林、王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