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病險水庫除險治理行動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157座病險水庫除險治理任務。
方案明確,病險水庫除險治理要堅持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因庫施策、分類治理,先急后緩、統籌推進,建管并重、完善機制的原則,以全面提升防汛抗旱減災能力、保障供水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為目標,著力解決水庫工程安全和管理安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發揮水庫在防洪保安、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功能和作用。
方案要求,完成病險水庫除險治理任務,要堅持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工程加固與運行管護并重,全面消除水庫安全隱患。同時明確水庫管理責任,完善必要的觀測、通信、預警和管理設施,健全水庫調度運用和應急預案,確保水庫正常和安全運行。
方案強調,市、縣政府作為水庫除險治理責任主體,要明確任務,細化分工,進一步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績效考核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工程建設進度和質量安全。各級水利部門要加強匯報對接,積極爭取國家盡早安排資金,加強與發改、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按照政策落實配套資金,按時完成病險水庫除險治理任務。要深化水庫管理體制改革,明確工程所有權和使用權,落實工程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和經費。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安全監測,推行規范化管理,完善運行管理制度,全面提升防災減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