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禁止非法載人、載物上路行駛
10月12日,在市區東安路與光明東道交口,市交警三大隊對過往的三輪車中存在的違法載人、超限載貨、亂停亂放、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查細糾,并在查糾過程中就三輪車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對駕駛人進行廣泛宣傳教育。
市交警三大隊城區民警徐進說:“最近電動三輪車違法載物的行為較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電動三輪車載物上路,高度從地面起不能超過2米,寬度不能超過車把,不能超過車尾0.2米。針對這些違法行為,民警以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整治。”
一位違法載物的市民說:“我光想著自己用三輪車拉貨方便,沒想到貨物超長會給其他人造成出行不便和安全隱患。以后我會按照規定駕駛三輪車,不再違反規定了。”
市交警三大隊民警提醒廣大三輪車駕駛員:不要存在僥幸心理,自覺抵制交通違法,共同營造平安暢通的交通安全氛圍。(記者 劉艷芳 通訊員 劉戀)
關鍵詞: 三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