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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官網獲悉,截至1月19日,廣州市線上登記報備的開展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經營活動的企業共3231家,包括:開展零售業務的企業3125家,開展批發業務的企業106家。市民可通過開展零售業務的企業線下購買新冠抗原檢測試劑。
市場監管部門介紹,在疫情防控期間,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且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零售藥店,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且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可線下零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市民發現不具備上述資質的企業有經營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行為的,可撥打12345進行舉報。
根據規定,符合經營資質要求的本市企業,在新冠抗原檢測試劑入庫或上架1天內,通過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品一械”上報平臺(鏈接網址:https://web.gzfda.gov.cn)在線登記報備。
鏈接:廣州已報備開展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經營業務企業名單
http://scjgj.gz.gov.cn/gkmlpt/content/8/8776/post_8776139.html#771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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