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4月起,市場監管部門已立案查辦侵害“一老一小”重點人群合法權益的案件268件采訪對象提供(下同)
今年以來,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加大關系群眾切實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4月起,市場監管部門已立案查辦侵害“一老一小”重點人群合法權益的案件268件,結案116件,罰沒款238.26萬元。今天,一批侵害“一老一小”重點人群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被公布。
保健按摩店虛假宣傳產品功效
(資料圖片)
5月30日,閔行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監督檢查時,查見同休保健按摩店內正以健康講座的形式向老年人推銷產品(眼貼),宣稱涉案產品具有預防白內障等功效。經查,涉案PPT課件內容和現場營銷人員的話術均由當事人自行設計,且當事人無法提供相應的科學依據和證明材料。
6月13日,閔行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涉嫌虛假宣傳產品功效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生產不符合標準的中性筆
在兒童用品監督抽查中,市場監管部門對上海慕那美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慕那美Jell Line 208 0.4mm中性筆(適用年齡:6歲至14歲)進行抽檢。據檢測報告顯示,涉案中性筆的“筆的上帽安全”項目不符合GB21027-2007《學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要求,被判為不合格產品。
經查,涉案中性筆由當事人設計,并委托生產后對外銷售。當事人委托生產了兩個批次的涉案同款中性筆,其中生產“12支裝”共計259200支,“8支裝”共計14400套。案發后,當事人對涉案產品進行召回,并對剩余庫存及召回產品予以整改并已經檢驗合格。本案貨值金額共計317123.83元,違法所得共計18513.29元。
5月23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317123.83元、沒收違法所得18513.29元的行政處罰。
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
靜安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海脈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涉嫌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開展調查。經查,涉案廣告為立牌廣告,廣告主體部分為某游戲中的女性角色全身圖片,并將該女性角色某些部位進行局部放大,在人形立牌右上角進行突出展示,并配上含有軟色情內容的文字。現查明,當事人為了擴大該款手辦產品上市之后的銷售量,自行設計并發布了上述廣告。
5月31日,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人民幣220000元的行政處罰。
萌萌童裝(上海)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國家標準的童裝案
虹口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產品監督抽查中發現的違法線索,對萌萌童裝(上海)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兒童服裝的行為進行調查。檢測報告顯示,當事人生產銷售的Q221008連衣裙“繩帶要求”項目的檢測結果不合格;Q231245洛麗塔蝴蝶結裙子“繩帶要求”“纖維含量”項目的檢測結果不合格;N131647嬰幼兒及兒童服裝(寬松牛仔褲)“標識”“耐濕摩擦色牢度”項目的檢測結果不合格;W212082兒童休閑衛衣“纖維含量”項目的檢測結果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共計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童裝140件,貨值金額合計人民幣6140元,違法所得合計人民幣3840元。
5月17日,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840元、罰款人民幣12280元的行政處罰。
母嬰用品店未按規定銷售食品
3月8日,奉賢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隨機抽查聯合檢查時,發現小淘氣母嬰用品店存在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的行為。經查,當事人將普通食品貝純乳鈣、貝純可智DHA藻油凝膠糖果等擺放于“保健食品專賣”專柜,與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混放銷售。
4月17日,奉賢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銷售兒童化妝品時發布虛假廣告
3月13日,松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海瑞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銷售兒童化妝品過程中涉嫌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其網店“順順美容個護專營店”上架一款兒童潤唇膏,在產品標題和詳情頁面發布含有“食品級”內容的宣傳廣告。
經查證,涉案產品屬性為“普通化妝品”而非“食品”。根據《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案發后,當事人自行更正了廣告內容。當事人用于制作發布上述廣告的費用共計1000元整。
5月10日,松江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行政處罰。
新民晚報記者 金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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