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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林少麗趙麗容記者羅勉報道近日,廣東省發布《關于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的通知》,為在全省進一步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促進育兒婦女就業提供指引?!锻ㄖ愤€拓展支持群體,支持對負有照護兒童、失能老人或殘疾人義務的其他勞動者,參照“媽媽崗”實行彈性工作。
據介紹,近年來廣東省中山市、佛山市等地自發形成了“媽媽崗”就業新模式,幫助育兒婦女做到了“帶娃”、就業兩不誤。此次出臺的《通知》是廣東省人社廳、省婦聯在深入基層、企業等實地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基礎上,制定并出臺實施的,共四個方面6條措施?!锻ㄖ非袑嵒貞擞齼簨D女就業和用人單位用工的訴求,創新提煉地方實踐,積極穩妥在全省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
在提升可及性方面,《通知》明確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將勞動強度不大、工作環境好的崗位設置為“媽媽崗”。
在提升匹配度方面,《通知》建立“媽媽崗”用人單位名錄,引導用人單位主動申明“媽媽崗”并在網上公布;要求各地暢通“媽媽崗”招聘求職信息收集、發布渠道,提供免費場地,舉辦專場招聘會;支持建立“媽媽崗”余缺調劑聯盟,提高“媽媽崗”員工就業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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