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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近期審議通過,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這是全國首部針對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法規。(據《法治日報》12月11日報道)
目前,我國養老方式形成了“9073”格局,即90%左右的老年人在居家養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區支持養老,3%的老年人到機構養老。讓這些選擇居家養老、社區養老的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小家”的愿景,也是“大家”的目標。
然而,受家庭規模縮小等影響,家庭養老支持功能出現弱化。社會養老服務雖快速發展,但也存在“重機構,輕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機制不暢等問題。再加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不足、醫療護理服務落后、養老專業人才短缺,都制約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如何下大力促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已成為需要認真回答的重要問題。
新建住宅區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規劃、建設配套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提供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行業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使用……《條例》直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的痛點、堵點,針對服務設施、服務供給、服務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作出具體規定,為做好社區居家養老提供了法治化保障。這些制度化、體系化的規定,有助于增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能力,讓老年人享受更全面、更豐富、更便利的養老服務。
首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從法律層面解決養老服務難題,具備探索、實踐的積極意義。期待當地相關方面抓好落實,并不斷總結經驗,為解決社區居家老年人養老服務難題提供可資借鑒的參考。更期待各地不斷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法治化建設,不斷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水平,滿足老年人多元化養老需求,破解老齡化社會難題,全面促進養老事業健康發展,更好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許君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