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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網訊 河北省稅務局網站消息,近期,按照國家部署要求,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事項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88號),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通知提出,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底,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單位0.7%,職工個人0.3%。各地要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等相關政策,不得自行出臺降低繳費基數、減免社會保險費等減少基金收入的政策。
河北省稅務局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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