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8日,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一批征地批復,其中三則事關長樂,涉及湖南鎮、潭頭鎮、文武砂街道共計6.6343公頃(約99.51畝)土地,詳情如下:
(相關資料圖)
湖南鎮 約14.35畝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長樂區2022年度第六十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閩政地榕〔2023〕92號
長樂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長樂區2022年度第六十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長政地〔2023〕41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2〕12號),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權(委托),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福州市長樂區境內農用地0.9573公頃(其中耕地0.327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長樂區湖南鎮閩鵬村旱地0.3272公頃、園地0.0588公頃、林地0.5713公頃。合計征收集體所有土地0.9573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長樂區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長樂區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長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潭頭鎮 約12.73畝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長樂區2023年度第七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閩政地榕〔2023〕94號
長樂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長樂區2023年度第七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長政綜〔2023〕45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2〕12號),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權(委托),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福州市長樂區境內農用地0.4577公頃(其中耕地0.1189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長樂區潭頭鎮嶺南村水田0.0696公頃、旱地0.0493公頃、園地0.0086公頃、林地0.3289公頃、其他農用地0.0013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3907公頃。合計征收集體所有土地0.8484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長樂區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長樂區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長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文武砂街道 約72.43畝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長樂區2022年度第九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閩政地榕〔2023〕91號
長樂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長樂區2022年度第九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長政地〔2023〕34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2〕12號),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權(委托),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長樂區境內農用地4.8286公頃(其中耕地0.0957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長樂區文武砂街道壺東村旱地0.0202公頃、園地0.0292公頃、林地4.2169公頃、其他農用地0.4868公頃,文武砂街道壺新社區旱地0.0755公頃。合計征收集體所有土地4.8286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長樂區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按規定繳納。
三、長樂區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長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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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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