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廠回族自治縣法院圓滿審結了一起當事人纏訪的省政法委督辦案件。 此案是一起房屋侵權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原告是本縣居民,被告是一家天津的建筑企業,被告在施工中造成工地旁原告居住房屋損害,雙方就賠償數額難以協調。訴訟中,原告對鑒定結果不服,又提不出有力證據,被告也寸步不讓,原告多次上訪。為彌合雙方的分歧,加強調解工作力度,該院的主管院長親自參與勘查現場、入戶調解,院長王振合還赴天津找到被告的法人代表做調解工作。經過法院領導和辦案人員的共同努力,原、被告雙方終于達成諒解,被告向原告支付了維修房屋的合理費用,原告則主動撤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