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錢買的房,還辦理了房產證,現在卻無法買賣。”近日,漯河市舞陽縣張女士等40名業主向記者反映稱,他們合法購買的房產,因辦不了不動產證陷入尷尬,“我們前前后后跑了半年,不動產登記中心、房管局和土地局都在踢皮球,說和自己沒關系。我們就納悶了,如果和職能部門無關,那我們該找誰去處理?”
【尷尬】買了房卻辦不了不動產證
漯河市民張蕊2014年1月購買了位于舞陽縣城東大街的東潤商住樓2層商業房,面積為1398.71平方米,房款總價為527萬元,付款方式為分4次3年內將房款交完。
“該棟樓盤共6層,開發商為漯河市東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東潤公司),一層和二層為臨街商品房,3層到6層為住房,有40戶住戶。”張女士稱。2017年11月,張女士打算把房子賣掉,就拿著房產證到舞陽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不動產證,被告知該房產沒有土地信息,不能辦理不動產證。張女士愣了:房產證已經辦理了,怎么會沒有土地信息?
“不動產登記中心說,沒有土地證不能辦理不動產證;房管局拿出一張證明說是當初土地局出具的有‘土地證正在辦理中’的證明,所以應該找土地局;土地局則說,該證明不能作為房管局辦理房產證的依據,而東潤公司說房子已售,能否辦理是業主自己的事。”張女士無奈地表示。
【探訪】三部門相互指責推諉
事情是否如張女士所言?該房產到底有沒有土地證?近日,記者隨同張女士一同來到舞陽縣相關部門進行走訪。
“因為沒有這棟樓的樓盤信息,所以不能辦理不動產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開發商必須取得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后方可預售,該房產連土地證都沒有,不知當初房管局是如何辦房產證的。”舞陽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一張姓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該樓盤的40戶居民和兩層商戶都不能進行買賣和抵押,只能居住,她建議戶主本人帶房產證去房管局查詢該房產的土地信息。
舞陽縣房管局房產交易管理中心主任李俊甫稱,房管局辦理房產證沒有違規,因為當初國土部門曾出具過一份證明,證明東潤公司的土地證正在辦理中,并標注土地來源合法有效。李主任出示的證明上落款為舞陽縣國土資源局公章,日期為2009年9月17日。
“該房產因為土地有問題根本不可能有土地證。當初東潤公司確實沒有辦理土地證,房管局是憑國土部門這個證明為東潤公司辦理的房產證。”李主任坦言,規劃部門也是憑此為其辦理的規劃許可證。不動產登記中心查不出來土地信息那是他們的事,至于說最后這個土地證辦沒辦出來那是國土局的事,跟房管局沒關系。
此話在舞陽縣房管局也得到了其他工作人員的印證。該局辦證工作人員稱,雖然辦理房產證的前提是需要土地證,但國土部門出具的證明也可作為辦理房產證的依據。“我們不看有沒有土地證,只要國土部門敢出證明我們就敢辦房產證。證明是國土部門出具的,他們就要負這個責任。”同時,該工作人員稱,目前舞陽縣只有20個小區能正常辦理不動產證業務,其余的都不能辦理,這是遺留問題。如有異議,建議本人去國土部門咨詢。
事情果真如房管局所說的那樣嗎?隨后記者與舞陽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此事的孫局長取得了聯系。
“你們查不出土地信息,問我就能給你們查到了嗎?你們和開發商聯系吧!”孫局長得知記者來意后表示,“證明是舞陽縣國土資源局出具的,但它的用途不一定是讓房管局作為辦理房產證的,房管局不該依此證明來給開發商違規辦理房產證,如果證明有用的話,那土地證豈不成‘擦屁股紙’了?”
【現狀】40戶業主很無奈
采訪中,住在5樓的趙女士告訴記者,9年了,到現在都沒見到土地證啥樣。這里沒有物業,也沒有大門,不但臟亂差而且不安全,自己想把房子賣掉,可無法辦理不動產證,也不能進行買賣。
住在3樓的張先生稱,自己是2008年購買的房子,現在去外地工作想把房子賣掉,沒想到這是“問題房”,根本無法進行買賣。
“我們拿出半輩子的積蓄買了房子,但現在不動產證辦理不了,我們該找誰來解決問題呢?”40戶業主很無奈。
其間,記者多次與東潤公司聯系,均無法取得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