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河北銀監局對中國進出口銀行河北省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冀銀監罰決字〔2018〕35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進出口銀行河北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馮增兵,該分行存在以存入保證金作為放款前提條件;流動資金貸款實質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違法違規事實。
河北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進出口銀行河北省分行合計罰款4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9月17日。
關鍵詞: 進出口銀行 河北省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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