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甘肅保監局發布“甘保監罰〔2018〕2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河支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保財險廣河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中國人保財險廣河支公司在經營2017年度政策性馬鈴薯保險業務時,將賠款集中支付至個別村民賬戶并進行二次分配賠款,造成理賠業務資料不真實。違反了《農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根據該條例第二十七條,甘肅保監局決定對中國人保財險廣河支公司給予罰款12萬元。
同時,時任中國人保財險廣河支公司經理喇少斌、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夏州分公司副總經理馬永龍是對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根據《農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甘肅保監局決定對喇少斌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5萬元,對馬永龍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