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甘肅保監局發布“甘保監罰〔2018〕2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圣源祥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以下簡稱圣源祥保險代理甘肅分公司)的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間,圣源祥保險代理甘肅分公司未按規定制作、出示客戶告知書。時任公司主要負責人方齊家是對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文件指出,圣源祥保險代理甘肅分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根據該規定第七十五條,甘肅保監局決定對該公司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對方齊家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