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書顯示,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楊嶸,2014年至2017年間,該中心部分信用卡汽車分期資金用途核查未執行標準統一的業務流程;2017年,該中心未對某涉嫌套現的特約商戶停止服務。
上海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責令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改正,并處罰款共計10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9月27日。
關鍵詞: 上海銀行 商戶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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