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云南保監局發布“云保監罰〔2018〕60號、6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以下簡稱江泰保險經紀昆明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江泰保險經紀昆明分公司在教育類保險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截留保險費行為,未及時按約定向承保公司劃轉保費。該公司總經理梁燕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云南保監局認為,江泰保險經紀昆明分公司截留保險費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根據該法相關規定,決定對江泰保險經紀昆明分公司罰款6.5萬元,對梁燕警告并處罰款1.3萬元。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