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銀保監局籌備組皖銀保監籌〔2018〕40號文件作出處罰決定,對安徽江南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安徽江南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對保險公估人員進行執業登記信息管理的行為,違反了《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依據該規定第八十七條,決定對其警告并罰款1萬元。
同時,該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吳榮華負責公司業務經營及人員管理,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一百零一條,決定對吳榮華警告并罰款5千元。
關鍵詞:
近日,安徽銀保監局籌備組皖銀保監籌〔2018〕40號文件作出處罰決定,對安徽江南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安徽江南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對保險公估人員進行執業登記信息管理的行為,違反了《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依據該規定第八十七條,決定對其警告并罰款1萬元。
同時,該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吳榮華負責公司業務經營及人員管理,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一百零一條,決定對吳榮華警告并罰款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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