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30日公布了鶴崗銀監分局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鶴崗市分行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鶴銀監罰決字〔2018〕5號、6號、7號、8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鶴崗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馬平,該分行存在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及信貸資金違規回流的違法違規事實。對此,劉維華、王永星負領導責任,孫勁成負主要責任。
鶴崗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鶴崗市分行作出罰款人民幣20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劉維華、王永星、孫勁成分別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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