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30日公布了大慶銀監分局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慶銀監罰決字〔2018〕11號)。
決定書顯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劉文峰,該支行存在貸款回流企業,以貸還貸的違法違規事實。
大慶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支行罰款人民幣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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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網站30日公布了大慶銀監分局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慶銀監罰決字〔2018〕11號)。
決定書顯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劉文峰,該支行存在貸款回流企業,以貸還貸的違法違規事實。
大慶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支行罰款人民幣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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