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信陽銀監分局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陽潢川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信銀監罰決字〔2018〕18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陽潢川支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雷霆,該支行存在貸后管理未盡職,未監控發現貸款資金被挪用開立大額定期存單的違法違規事實。
信陽銀監分局依據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第四十一條、《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的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陽潢川支行合計罰款60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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