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4日公布了烏海銀監分局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海市分行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烏銀監罰決字〔2018〕2號、3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海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翟瑞軍,該分行存在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超比例等違法違規事實。對此,趙永平為直接責任人。
烏海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海市分行罰款20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趙永平警告,罰款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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