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永安財險存在兩項違法行為,銀保監會近日向其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1月至9月期間,永安財險總公司、省公司及所有開展車險業務的地市級分支機構的車損險、車損險附加險、商業三責險和商業三責險附加險相關的“原保險保費收入”“賠付支出”等14個財務類指標的148個明細科目未按照監管要求據實統計,設定取數規則不當,導致公司向銀保監會報送的明細數據不真實,形成編制虛假報告的事實。
處罰決定書還顯示,永安財險存在拒絕或者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違法行為,影響了檢查工作的正常進行。
從處罰情況來看,銀保監會對永安財險處以50萬元罰款,同時對相關責任人處以警告并罰款9萬元。(記者譚謨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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