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杭銀處罰字〔2019〕7號)顯示,南京銀行杭州分行存在金融統計存在錯誤;核定的財政性存款科目余額未繳存;未向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信息資料;對外支付殘缺、污損的人民幣;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進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共五宗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警告,并合計罰款人民幣74.2萬元。
針對金融統計存在錯誤的違法行為,根據《金融統計管理規定》,給予警告,處罰款1萬元。針對核定的財政性存款科目余額未繳存的違法行為,根據《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給予警告,處罰款5萬元。針對未向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信息資料的違法行為,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給予警告,處罰款3萬元。針對對外支付殘缺、污損的人民幣的違法行為,根據《人民幣管理條例》,給予警告,處罰款2000元。針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進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行為,根據《反洗錢法》,對兩項違法行為分別處罰款40萬元、25萬元。合計罰款人民幣74.2萬元。
以下為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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