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銀保監會網站發布“深保監罰〔2019〕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存在編制虛假文件資料、委托未持有本機構發放的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銷售、未建立完整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管理檔案的違法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保監會令2013年第2號)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的規定,深圳銀保監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罰款合計33.5萬元。
同時,相關責任人時任公司多元渠道部總經理劉耀聰、時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高英國,也被處以警告并分別罰款6萬元、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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