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賓館、網吧上網不實名登記被查處
入住賓館,網吧上網均須進行實名登記,然而還是有部分相關營業場所,因蠅頭小利等原因而不按規定辦事,最終被處罰。
11月26日晚,鹿泉區公安局獲鹿分局對轄區內的賓館、網吧等集中開展安全整治行動。當晚,獲鹿分局民警圍繞“四實”登記制度,重點檢查了賓館、網吧等從業人員是否掛牌上崗、入住旅客是否實名登記、治安管理系統是否正確安裝和使用、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落實等情況。
當晚9時許,在對轄區所有旅館、賓館進行檢查時,民警發現某賓館未按規定查驗、登記服務對象身份信息,該賓館301房間登記為胡某,實際住宿人員為楊某。無獨有偶,民警在對另一家賓館檢查時,發現該賓館201房間入住有兩名旅客,經查閱賓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發現僅登記一人身份信息。針對該違法行為,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責令這兩家賓館限期整改,并分別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當晚10時許,民警對網吧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家網吧未按相關規定登記上網人信息。針對違法行為,民警依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責令其停業整頓7天,給予罰款500元行政處罰。(記者 劉琛敏 通訊員 郄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