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法院獲悉,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涉環境資源案件3839件,審結3635件,較上年分別增長3.5%和5.7%。
持續加大環境資源審判力度,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在環資刑事審判方面,堅持依法從重懲處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行為;在環資行政審判方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行政審判的司法保障功能,切實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特別是對生態治理中的關停并轉罰等行政行為,堅持從大局出發,防止就案辦案、機械辦案,切實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生態治理行政行為的時效性、連續性和系統性。
目前,全省法院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90個,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的機構16個,共有專門審判人員340余人。全省12個中院178個基層院,設立環資審判專門機構的占比達50%。(記者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