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邢臺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9月1日起,《邢臺市城市供熱條例》正式施行。依據條例,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應當保證居民熱用戶臥室、起居室(廳)和衛生間的室溫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溫應當符合國家住宅設計規范的要求。非居民熱用戶的室溫執行國家標準或者由供熱用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居民熱用戶臥室、起居室(廳)和衛生間的室溫低于18℃時,可以向供熱單位反映。供熱單位應當及時查找原因,明確責任。屬于供熱單位責任的,按照下列標準減免熱費:平均室溫每低于合格溫度1℃按照熱用戶采暖面積及時間減收熱費10%;平均室溫在12℃以下的,按照熱用戶采暖面積及時間免收熱費。
實行計量收費的用戶,不受上述供熱溫度的限制。熱用戶室內供熱溫度因下列情形不達標的,供熱單位不承擔責任:熱用戶門窗敞開不能保溫的;室內管網不符合供熱設計規范或氣堵、物堵不暢通的;室內裝修或者其他設施嚴重遮擋散熱器,影響供熱效果的;室外最低溫度連續五日低于供熱設計規范溫度的;非供熱單位事故故障造成供熱中斷的;房屋圍護結構和門窗等不符合保溫技術規范的;建筑物入住率過低的;其他由熱用戶自身原因造成室內溫度達不到規定標準的。(記者劉俐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