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團藏身迪拜
以完成刷單任務發放紅包為誘餌
(資料圖)
將罪惡之手伸向“寶媽”
15名被告人在不到1年內
詐騙達2500余萬元!
5月11日下午
南京市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
對這起15人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
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間,被告人黃某等15名被告人先后在他人的糾集下,集中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迪拜酋長國首府迪拜市,參加針對中國大陸居民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
南京江寧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一部檢察官成華介紹:“審查起訴認定是179名被害人,詐騙金額2000余萬,涉及的都是中國大陸居民,尤其是‘寶媽’,在家里面帶孩子的年輕媽媽,因為她們沒有工資來源又想給家里補貼。這些電信詐騙打的口號就是‘做任務賺傭金’,最普遍的刷單詐騙。”
在迪拜,這15名被告人分屬于三個“業務”小組,黃某和許某是其中兩個小組的組長。而組員則分為“導師”和“炒群”,他們相互配合,獲得基本工資以及個人詐騙利潤的提成。
南京江寧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審判長陳平告訴記者:“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采取公司化管理模式實施犯罪,專門搞一些APP對外詐騙。犯罪成員之間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個小組也是獨立運作,公司內部有嚴格的考核制度,按比例發放工資。犯罪團伙定期對成員進行培訓,有專門的話術,組織性和犯罪集團特征非常明顯。”
在庭審中,多名被告人表示,自己的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護照被統一保管,外出時要向組長請假,工作時手機上交,平時更是有外國保安看著他們……面對這些不義之財,有被告人選擇將除往返機票等花費外的大部分收入購買基金進行理財投資,但更多的被告人則是將贓款用于吃喝及揮霍享樂。
辯護律師藍天彬表示,這些被告人普遍比較年輕,都是“90后”“00后”。他提醒:“如果一些年輕人被脅迫、蒙蔽,應該要盡快脫離環境,及時去報警。”
庭審進行了近5個小時。公訴人對15名被告人給出的量刑建議均在10年以上,該案將擇期宣判。
什么是刷單返利類詐騙?
刷單返利類詐騙由于返利周期短、引流成功率高,已逐步演變為當前變種最多、變化最快的詐騙類型,并與其他電信網絡詐騙手法相互“融合”,成為電信網絡詐騙主要引流方式。
詐騙分子主要犯罪手法為:
第一步,前期引流。通過網頁、短信、社交軟件、短視頻平臺等渠道發布兼職廣告,打著“足不出戶、高額傭金”的旗號,或以色情內容和免費禮物為誘餌,招募“刷單客”“點贊員”“推廣員”,一旦有受害人“上鉤”,即將其拉入“做任務”的聊天群。
第二步,小額返利。加入聊天群后,詐騙分子會讓受害人在群內領取“新手任務”,“任務”主要是提高平臺商家、網店的交易量、信譽度,關注相關公眾號、賬號,為短視頻點贊評論刷粉絲等。受害人完成“新手任務”后,詐騙分子會快速返還小額傭金,用以騙取受害人信任。
第三步,誘導下載刷單APP。在受害人完成前期任務并獲利基礎上,詐騙分子通常會安排專人在微信群中散布其獲得高額傭金的截圖,引誘受害人下載虛假刷單APP做“進階任務”。隨后,詐騙分子以“充值越多、搶單越多、返利越多”為誘餌,誘騙受害人在刷單APP中墊資充值,實際是將受害人資金轉入其提供的銀行賬戶,而受害人的APP賬戶中顯示的金額僅僅是虛擬數字。
第四步,完成詐騙。當受害人完成任務想要提現時,詐騙分子將設置重重障礙,以“任務未完成”“卡單”“操作異常賬戶被凍結”等各種借口,拒不支付本金和傭金,甚至誘導受害人加大投入,進而騙取更多資金。一旦受害人識破騙局,詐騙分子將切斷一切聯系。
警惕!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鄭麗麗 陳進
綜合|公安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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