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第一部電力設施保護法《秦皇島市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1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電力設施保護在法律制度方面實現零的突破。
為了更好地保護電力設施安全、保障地區電力能源供應,秦皇島供電公司順應當地新能源現實發展情況與未來發展趨勢的需要,通過座談研討、實地走訪、數據分析、案例收集等多種形式,研判電力改革發展新形勢,歸攏電力發展焦點難點問題,聚焦北戴河暑期供電新情況,為相關部門提供了充分的立法依據。經過不懈努力,最終于9月29日召開的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該《條例》共五章三十六條,內容涵蓋電力設施的保護范圍和保護措施、電力設施與其他設施相互妨礙的處理、法律責任等方面。《條例》明確了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補充細化了保護范圍,規定了電力設施與其他設施相互妨礙的處理,為支持能源轉型升級、促進綠色發展提供法律依據。《條例》特別指出,將光伏、風能等新能源的電力設施及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納入保護范圍;賦予電力企業緊急情況下對植物的先行修剪、砍伐權利;將“保障暑期供電安全”這項長期遵循的工作制度上升為法律制度。(通訊員王勝利 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