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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蛻舳擞?1月9日,記者從青海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近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實施“乙類乙管”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1月8日起,我省進一步優化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確保人民群眾平穩度過感染高峰期。
《通知》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執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加大醫保對農村地區、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力度,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參?;颊唛T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參?;颊咴诨鶎俞t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的政策范圍內門急診費用,納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為70%,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通知》提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異地具備條件的聯網醫院發生的住院、門急診費用統一納入聯網直接結算。暫不具備條件的,參保患者可持相關門診費用票據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統一執行參保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患者門急診專項保障政策。與此同時,執行臨時醫保藥品目錄,滿足患者用藥需求。充分發揮“互聯網+”醫保服務的優勢,助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線診療,對行業部門公布準許開放的互聯網首診服務,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提供醫保移動支付結算服務。優化醫保經辦流程,落實長期處方醫保支付政策,繼續做好醫保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