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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日前,國家民委印發《關于第十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擬命名名單的公示》,黃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作為全省唯一被命名公示的州級司法行政部門,獲得“第十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殊榮。
近年來,黃南州司法局認真踐行司法行政為民宗旨,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民族團結示范單位創建融入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全過程,為全州各族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維護全州各民族團結和諧的良好局面。
在優服務解難題中,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堅持以服務人民為導向,深入推進全州5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36個公共法律工作站、297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功能優化建設,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融合發展,村(社區)法律顧問實現全覆蓋。持續加強民族地區“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務,推動法律援助的觸點不斷向基層延伸,降低法律援助門檻,進一步放寬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最大限度滿足民族地區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求,使更多困難群眾獲得法律援助。
不斷推進“楓橋經驗”黃南化實踐,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健全和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工作體系,推進“人民調解”與“訴前調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持續推進普法依法治理由“經驗探索”向“品牌效應”轉變,成功創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5個、“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0個,州縣兩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73個,“青少年維權崗”5個。打造省級“楓橋式”五星級司法所7個,以法治創新夯實基層治理基礎,積極推進民主法治村(社區)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結合”建設,鞏固深化黃南“一核三治”基層社會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