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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3月23日,《青海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在西寧召開,省地震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麗萍就管理辦法的相關情況做了介紹。
為加強地震預警管理,規范地震預警活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23年1月6日,省政府第12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青海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并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楊麗萍介紹,青海地理位置特殊,是我國地震最為活躍的地區之一,全省97.3%的國土面積位于7度及7度以上高烈度區,地震活動分布廣、強度大、頻度高、災害重。2000年至今,我省發生5級以上地震68次,6級以上7次,7級和8級各1次。其中,2010年玉樹7.1級地震、2021年瑪多7.4級地震、2022年的門源地震都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重大損失。實踐證明,地震預警是減輕地震災害風險的有效途徑,也是廣受社會關注、涉及民生安全的工程。2018年,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正式啟動,青海省作為該重大工程的重要區域之一,共建成464個臺站,其中43個基準站、71個基本站、350個一般站。
我省的地震預警系統主要是通過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青海子項目來建設,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地震預警監測系統、通信網絡與信息傳輸系統、數據處理系統、緊急地震信息服務系統等。目前,各技術系統已基本建設完成,正在處于內部測試階段,計劃于今年第三季度投入試運行,年底前正式運行。
地震預警系統的重點預警區域主要為省內東部人口較密集地區。項目試運行階段,地震預警信息服務主要通過預警終端來發送。在重點預警區內,省地震局在西寧市的10個示范單位及西寧市、海東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地的58所示范學校布設了預警終端,示范單位和示范學校可以通過該終端獲取地震預警信息。
地震監測預警是指在地震發生后,利用地震波傳播速度小于電波傳播速度的特點,提前對地震波尚未到達的地方進行預警。地震預警系統包括地震預警監測系統、數據傳輸和處理系統以及信息接收播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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