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見習記者孔新花)近日,河北新聞網網友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反映“河北邯鄲新世紀陽光超市門前收電動車停車費 用個人收款碼是否違規?”的問題。河北邯鄲市叢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做出回復表示,經核實,收取電動車停車費的人為社會閑散人員,該局工作人員已對其進行驅逐,下一步該局將加大對該處的巡查力度,增強責任意識,嚴厲打擊違規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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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反映的問題:
前幾天,我到邯鄲市新世紀陽光超市購物,停電動車時被一名中年女子收取0.8元停車費,該女子未穿工作服,收停車費的收款碼也是個人的。
河北邯鄲市叢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做出的回復:
我局工作人員立即到達現場進行調查,經核實,收取電動車停車費的人為社會閑散人員,我局工作人員已對其進行驅逐。下一步我局將加大對該處的巡查力度,增強責任意識,嚴厲打擊違規收費行為。
如果您想反映此類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留言:
1、PC網頁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log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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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頁下方“我有訴求”,河北日報官方微信和河北新聞網官方微信主頁下方“陽光理政”專區提交投訴;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陽光理政”點擊“我有訴求”留言。